一嗔能摧毀,千劫所積聚,

 

施供善逝等,一切諸福善。

 

對菩薩生起一念嗔恚,就會摧毀千劫以來布施、供養諸佛等一切善行所積聚的福德善根。

 

罪惡莫過嗔,難行莫勝忍;

 

故應以眾理,努力修安忍。

 

沒有哪種罪過像嗔恨那么惡毒,也沒有一種修持像安忍那么難行。所以應當以種種正理、方便,努力修持安忍。

 

若心執灼嗔,意即不寂靜,

 

喜樂亦難生,煩躁不成眠。

 

如果一個人內心執持著嗔恚熱惱,那么他的心意得不到寧靜,身心的喜樂很難生起,而且會心煩氣躁,坐臥不安。

 

縱人以利敬,恩施來依者,

 

施主若易嗔,反遭彼弒害。

 

盡管有人能以名利惠施來依附他的人,但是,如果他容易嗔怒,反而會遭到受惠者的殺害。

 

嗔令親友厭,雖施亦不依。

 

若心有嗔恚,安樂不久住。

 

嗔恚會導致親人朋友對自己生厭煩,雖然自己施惠拉攏,他們也不願依附。總之,如果心懷嗔恚,絕不會有安樂的生活。

 

嗔敵能招致,如上諸苦患,

 

精勤滅嗔者,享樂今后世。

 

嗔恨之敵能招致如上所說的種種過患和痛苦。反之,一個精勤致力于消滅嗔恨煩惱者,定能在今生和后世享受安樂。

 

強行我不欲,或撓吾所欲,

 

得此不樂食,嗔盛毀自他。

 

他人強硬地做我不喜歡的事情,或是阻撓我想做的事情,遇到這些生長嗔惱的因緣后,嗔恨心便會盛發起來,毀滅自己和他人。

 

故應盡斷除,嗔敵諸糧食,

 

此敵唯害我,更無他余事。

 

所以我應盡全力,徹底斷除滋養嗔敵的糧食(即不樂意),因為這個怨敵除了傷害我外,再不會有其它的事了。

 

遭遇任何事,莫撓歡喜心,

 

懮惱不濟事,反失諸善行。

 

無論遭遇到任何逆境違緣,都不要擾亂歡喜的心境,因為懮惱心不但于事無補,反而會使人失壞許多有益的善行。

 

若事尚可為,云何不歡喜,

 

若已不濟事,懮惱有何益?

 

如果事情還可以補救,為什么不保持歡喜心呢?如果事情已無法可施,生氣懮惱又有什么益處呢?

 

不欲吾與友,歷苦遭輕蔑,

 

聞受粗鄙語,于敵則反是。

 

我不樂意自己和親友遭受痛苦,為他人輕蔑,聽受當面的粗惡語與背后毀謗的卑鄙言詞;但是對于敵人卻剛好相反。

 

樂因何其微,苦因極繁多,

 

無苦無出離,故心應堅忍。

 

在輪迴之中,產生安樂的因何其稀少,而導致痛苦的因緣極其繁多;然而沒有痛苦就不會生起出離心,因此,自心應堅毅地安忍痛苦!

 

苦行伽那巴,無端忍燒割,

 

吾今求解脫,何故反畏怯?

 

那些苦行外道和伽那巴尚且能忍受無義的灼燒、割身等痛苦;現在我為了追求究竟解脫的大利,為什么反而要畏懼受苦呢?

 

久習不成易,此事定非有;

 

漸習小害故,大難亦能忍。

 

長時間練習而不變成容易適應,這種事情絕對沒有。漸漸修習忍受小損害,一旦大的苦難臨頭,也就能夠安忍了。

 

蛇及蚊噬,飢渴等苦受,

 

乃至疥瘡等,豈非見慣耶!

 

日常生活中,蛇咬、蚊虻叮噬,飢餓、干渴等苦受,乃至于生疥瘡等常見的病痛,難道我們不是都已經習慣忍受了嗎!

 

故于寒暑風,病縛捶打等,

 

不宜太嬌弱,若嬌反增苦。

 

因而對寒熱風雨等天氣的變化,以及疾病、捆縛、捶打等傷害,不應該太嬌弱以至不能忍受,如果內心脆弱不堅忍,傷害之苦受反而會增加。

 

有人見己血,反增其堅勇,

 

有人見他血,惊慌復悶絕。

 

此二大差別,悉由勇怯致,

 

故應輕害苦,莫為諸苦毀。

 

有人見到自己為敵所傷而流血,反而會增強堅毅和勇氣;有人看到他人流血,也會惊慌害怕,甚至嚇得昏死過去。這二者的巨大差異,完全是由于心理堅毅和懦弱而導致,因此,應該藐視傷害痛苦,不要太執著苦受而為之擊潰。

 

智者縱歷苦,不亂心澄明。

 

奮戰諸煩惱,雖生多害苦,

 

然應輕彼苦,力克貪嗔敵。

 

制惑真勇士,余唯弒尸者。

 

真正的智者,縱然遇苦,也能安忍,不會攪亂內心的澄淨清明。在與煩惱奮力作戰中,雖然會產生很多的傷害和痛苦,但我們應藐視這一切苦受,奮力降伏貪嗔煩惱敵。能夠制服煩惱敵才是真正的勇士,其餘世間人所稱的勇士,只不過是會砍殺活動尸體的俗漢而已。

 

苦害有諸德,厭離除驕慢,

 

悲愍生死眾,羞惡樂行善。

 

傷害和痛苦對堅忍的修行人有許多益處,它能助長厭離心,除掉驕矜傲慢,悲愍陷于生死苦海中的眾生,羞于作惡、樂于行善。

 

不嗔膽病等,痛苦大淵藪,

 

云何嗔有情!彼皆緣所成。

 

倘若你不會去嗔恨風、膽、涎病等,這些痛苦的出生之處,那為什么要嗔恨有情眾生呢?他們也都是各種因緣聚合而成的呀!

 

如人不欲病,然病仍生起,

 

如是不欲惱,煩惱強涌現。

 

如同人們雖然不希望患病,但業感疾病仍會生起;同樣,人們雖然不想生煩惱,但是在業緣逼迫下煩惱仍然會涌現出來。

 

心雖不思嗔,而人自然嗔。

 

如是未思生,嗔惱猶自生。

 

內心雖然不想生起嗔恨,但人們仍然自然地嗔惱起來。內心雖然沒有去作意生起嗔惱,但嗔惱同樣還是習慣地自動生起。

 

所有眾過失,種種諸罪惡,

 

彼皆緣所生,全然非自力。

 

所有的大小過失,各種各樣的輕重罪惡,它們都是因緣而生,完全沒有自主的力量。

 

彼等眾緣聚,不思將生嗔,

 

所生諸嗔惱,亦無已生想。

 

那些聚合在一起引生嗔惱的眾多因緣,沒有要生嗔恨的動机;而因緣所生的嗔等煩惱,也沒有我已產生之類的主體執著念。

 

縱許有主物,施設所謂我,

 

主我不故思,將生而生起。

 

雖然數論外道主張有所謂的主物,而且也施設了所謂的,但是都不會自主地去作意:我將要生起某種法而產生諸法。

 

不生故無果,常我欲享果,

 

于境則恒散,彼執永不息。

 

既許主物(自性)是常而不生,那么它就沒有所生的果;想要享受生果的我,也是常有不變的法,因此它將永遠散亂地執著于境,而這種執著也將永遠不會止息。

 

彼我若是常,無作如虛空,

 

縱遇他緣時,不動無變異。

 

如果勝論派所許的真正是常恒不變的,那么它就應像虛空一樣毫無作用;縱然遇到其他外緣,也不會影響它的不變異性。

 

作時亦如前,則作有何用,

 

謂作用即此,我作何相干!

 

如果在遇緣發生作用的時候,仍和從前一樣,那么這種作用對它又有什么功用呢?如果說它的作用就是如此,那么又有什么關系呢?

 

是故一切法,依他非自主,

 

知已不應嗔,如幻如化事。

 

因此一切法都是由于他緣聚合而生,並非獨立自主自成。知道這個道理,就不該嗔恨這一切如幻如化的人事了。

 

由誰除何嗔,除嗔不如理,

 

嗔除諸苦滅,故非不應理。

 

問:如果一切如幻,那由誰來除何種嗔恨煩惱呢?所以除嗔不應理。答:消滅嗔恚能除滅痛苦,所以沒有不合理的地方。

 

故見怨或親,非理妄加害,

 

思此乃緣生,受之甘如飴。

 

因此當怨敵或親友無理傷害我的時候,我應立即想到這些傷害都是從因緣聚合而生的,于是欣然如遇安樂般去承受。

 

若苦由自取,而人皆厭苦,

 

以是諸有情,皆當無苦楚。

 

如果痛苦不是緣生,而可以自主的取舍,那么世間的人們都是厭惡痛苦的,以此而一切有情應該都沒有痛苦才對,但事實卻相反。

 

或因己不慎,以刺自戮傷,

 

或為得婦心,懮傷復絕食;

 

縱崖或自縊,吞服毒害食;

 

妄以自虐行,于己作損傷。

 

有時侯,一些人因為自己不小心,為尖銳的刀刺等物戮傷;一些人為了求女色、財富,懮惱傷心乃至不思飲食,另外有些人則自縊、跳崖、吞毒藥和有害的食物,以種種非福業的罪行,殘害損傷自己的身體。

 

自惜身命者,因惑尚自盡,

 

況于他人身,絲毫無傷損?

 

如果受到強烈煩惱的驅使,人們對自己極為護惜之身命,尚能自殺摧毀,更何況是對他人的身體,怎么會絲毫不傷損呢?

 

故于害我者,心應懷慈愍,

 

慈悲縱不起,生嗔亦非當。

 

因此,對于傷害我的人,內心應懷慈愍;即使生不起悲心,亦不能對他生嗔恨心。

 

設若害他人,乃愚自本性,

 

嗔彼則非理,如嗔燒性火。

 

若過是偶發,有情性仁賢,

 

則嗔亦非理,如嗔煙蔽空。

 

如果傷害他人是愚昧世人的本性,那么嗔恨他們便毫無道理,如同被火燒傷者憎惡灼燒性質的火一樣不應理。如果過錯只是偶然產生的,有情的本性仁慈而賢善,那么嗔恨他們也不合理,就像天空偶起雲煙,而不應嗔恚。

 

棍杖所傷人,不應嗔使者,

 

彼復嗔使故,理應憎其嗔。

 

挨打者受的傷害直接是由棍杖(擊打)所造成的,按理不應去嗔恨使用棍棒者;而使棍者也是由嗔恨煩惱指使的,所以應該憎恨嗔心煩惱,而不應嗔此人。

 

我昔于有情,曾作如是害,

 

既曾傷有情,理應受此損。

 

從前,我對有情曾作過類似的傷害,因此,曾經傷害過有情的我,按因果規律應當受到同樣的傷害。

 

敵器與我身,二皆致苦因,

 

雙出器與身,于誰該當嗔?

 

怨敵的武器與我的身體,二者都是產生痛苦的因緣。既然由凶器與自身二者共同生出痛苦,那么挨打受傷時,到底該嗔恨誰呢?

 

身似人形瘡,輕触苦不堪,

 

盲目我愛執,遭損誰當嗔?

 

人的身體像一個人體形的大瘡傷,輕輕的触及就會痛苦不堪,我由無智慧而盲目的愛取執著它,那么在它遭害受傷時該嗔恨誰呢?

 

愚夫不欲苦,偏作諸苦因,

 

既由己過害,豈能嗔于人?

 

愚笨的人雖然不想受苦,卻偏愛造作導致痛苦的惡因,既然現在為往昔的罪業而受害苦,那么憑什么憎恨別人呢?

 

譬如地獄卒,及諸劍葉林,

 

既由己業生,于誰該當嗔?

 

譬如地獄中的執刑獄卒,以及其它恐怖的劍葉樹林等刑罰,既然都是自己的惡業所化現,那么墮入地獄受苦者應該憎恨誰呢?

 

宿業所引發,令他損惱我,

 

因此若墮獄,豈非我害他。

 

由于自業的宿業引發,使他人前來毀損傷害我,如果損害者因此而墮入地獄,那樣豈不是我害了他!

 

依敵修忍辱,消我諸多罪,

 

怨敵依我者,墮獄久受苦。

 

若我傷害彼,敵反饒益我,

 

則汝粗暴心,何故反嗔彼?

 

藉著他人的傷害而修習安忍,能使我消除很多罪業,然而他人卻由于我的宿業引發而造罪,以致墮落地獄,長久受苦。如此則是我導致他人受到損害,而他人反而在饒益我,那么粗暴無理的心啊,你為什么還要去憎恨別人呢?

 

若我有功德,必不墮地獄。

 

若吾自守護,則彼何所得?

 

問:若因我的過錯而使人墮落受苦,豈非我將受惡報嗎?答:如果我有如法發心修忍的功德,必定不會墮落地獄。問:他人助我修忍豈非他應得善報么?答:如果我自己發起意樂護戒修忍,那么嗔害者(無善意樂)除了造罪外還能得到什么呢?

 

若以怨報怨,則敵不護罪,

 

吾行將退失,難行亦毀損。

 

如果不修忍而以怨報怨,那么敵人不但不會修忍防護罪業,反而會更加生嗔造罪;而且以此我的修行將會退失,修安忍的艱難德行也因此而毀損。

 

心意無形體,誰亦不能毀,

 

若心執此身,定遭諸苦損?

 

輕蔑語粗鄙,口出惡言辭,

 

于身既無害,心汝何故嗔?

 

心意沒有形質軀體,所以誰也不能摧毀它。問:如果心意執著身體為我或我所,豈不是會遭到各種痛苦傷害嗎?答:這也無法成立。當別人對我輕視,說粗鄙的言語,以及口出惡語相罵時,既然這些對身體毫無傷害,心意你為何要生嗔恨呢?

 

謂他不喜我,然彼于現后,

 

不能毀損我,何故厭譏毀。

 

或有人說,其他人會因此而不喜歡我。但事實上,無論在今生或來世,別人對我如何討厭都不會毀損我,那么我為何要厭惡別人的譏毀呢?

 

謂礙利養故。縱我厭受損,

 

吾利終須舍,諸罪則久留。

 

或有人說:這些譏毀將會障礙我得到利養。縱然我討厭譏毀使自己的名利受用遭到損害,然而臨命終時,仍不得不舍棄財富和名譽,而憎恨嗔害的罪業卻會長久留存于心相續中。

 

寧今速死歿,不願邪命活,

 

苟安縱久住,終必遭死苦。

 

我寧願現在迅速死去,也不願過邪命活,苟且偷安地過日子,縱然可以活得長久,但最終必定要面臨死亡和墮落的痛苦。

 

夢受百年樂,彼人復蘇醒,

 

或受須臾樂,夢已此人覺;

 

覺已此二人,夢樂皆不還,

 

壽雖有長短,臨終唯如是!

 

假使有人在夢中,享受了百年快樂以后才蘇醒過來;而另有一人在夢中,只享受了短暫的歡樂就醒過來,這兩人醒來以后,都一樣不可復得夢中的快樂。同樣,人的壽命雖然有長有短,但死時都帶不走生前的任何享樂。

 

設得多利養,長時享安樂,

 

死如遭盜劫,赤裸空手還。

 

即使能得到丰厚的利養,長久地享受安逸和快樂,死亡到來時,也會如同遭強盜洗劫一樣,赤裸裸地空隨業力漂泊而去。

 

謂利能活命,淨罪並修福,

 

然為利養嗔,福盡惡當生。

 

或有人說:利養能維持我的生活,使我有條件淨除罪惡,增長福德。但是,如果為了利養而憎恨他人,豈不是會斷送福德而產生罪業嗎?

 

若為塵俗活,復因彼退墮,

 

唯行罪惡事,苟活義安在?

 

如果為了追求世俗的利養而活著,並因此而退失安忍難行,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,這樣的生活又有什么意義呢?

 

謂謗令他疑,故我嗔謗者,

 

如是何不嗔,誹謗他人者。

 

有人說: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,因此我要嗔恨譏毀我的人。既然這樣,當別人受謗時,你為何不同樣生嗔恨呢?難道對別人誹謗不會毀壞他人的信心嗎?

 

謂此唯關他,是故吾堪忍,

 

如是何不忍,煩惱所生謗。

 

有人說:因為失信的對像只與別人有關,所以我能忍受別人遭受誹謗。那么怨敵出于煩惱而生的譏毀,導致他人對自己的失信,同樣只與煩惱因緣有關,你又為何不能忍受呢?

 

于佛塔像法,誹詆損毀者,

 

吾亦不應嗔,因佛遠諸害。

 

對那些誹謗詆毀甚至破壞佛塔、佛像和經典正法的人,我也不應生氣。因為三寶本性空寂,遠離了各種損害。

 

于害上師尊,及傷親友者,

 

思彼皆緣生,知已應止嗔。

 

同樣,對于傷害上師和親友的人,我們也應思維:這些傷害都是從業緣而生,然后藉此努力制止自己的嗔恨。

 

情與無情二,俱害諸有情,

 

云何唯嗔人,故我應忍害。

 

有心識的人與無心識的事物,二者同樣都會傷害有情,為何只嗔恨有心識的人呢?所以我應忍受別人的傷害。

 

或由愚行害,或因愚還嗔,

 

此中孰無過?孰為有過者?

 

一方出于愚痴而傷害他人,另一方則因愚痴而對之起嗔恨,這兩種人之中,哪一個沒有過錯?誰是有過錯而應受責怪的呢?

 

因何昔造業,于今受他害?

 

一切既依業,憑何嗔于彼?

 

為什么從前要造下嗔恨眾生的惡業,以招致現在受到他人的傷害呢?既然一切都根源于業力,我憑什么嗔恨作害者呢?

 

如是體解已,以慈互善待。

 

故吾當一心,勤行諸福善。

 

如是體悟了解這個道理后,就應該以慈悲心與他人互相對待。因此,我也應安忍一切傷害,一心一意去做各種利生的福善事業。

 

譬如屋著火,燃及他屋時,

 

理當速移棄,助火蔓延草。

 

譬如某棟房屋正在起火燃燒,並燃向相鄰的屋子,這時,理應迅速移開能助長火勢蔓延的草木等物。

 

如是心所貪,能助嗔火蔓,

 

慮火燒德屋,應疾厭棄彼。

 

同樣,內心所貪著的任何人與事物,都能助長嗔心的蔓延,如果擔心嗔火燒壞自己的功德屋,就應該立刻厭棄所貪著的一切。

 

如彼待殺者,斷手獲解脫,

 

若以修行苦,離獄豈非善。

 

例如一個束手待殺的死囚,若因斷手而得以活命,何樂而不為呢?同樣,若以忍受辭親割愛等修行的小苦,而能脫離地獄等大苦,難道不是很好嗎?

 

于今些微苦,若我不能忍,

 

何不除嗔恚,地獄眾苦因?

 

如果自己對現在的些微小苦都不能忍受,那么為什么不滅除嗔恨煩惱,這種使人墮入地獄受眾多劇苦的業因呢?

 

為欲曾千返,墮獄受燒烤,

 

然于自他利,今猶未成辦。

 

因為貪欲受阻而嗔害他人,以此我經歷過千百次墮地獄受燒烤的痛苦,但是,盡管受過如此多的苦難,對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卻毫無所成。

 

安忍苦不劇,復能成大利,

 

為除眾生害,欣然受此苦。

 

忍耐怨害的痛苦並不那么嚴重,又能成就自他的大利益,因此,為了消除眾生所有的苦難,我應當欣然忍受這點輕微的痛苦。

 

人贊敵有德,若獲歡喜樂,

 

意汝何不贊,令汝自歡喜?

 

倘若有人稱贊你的敵人有功德,因而獲得了贊嘆隨喜的快樂,那么意識啊,你為何不同樣稱贊他,而讓自己也一起快樂呢?

 

如是所生樂,唯樂無性罪,

 

諸佛皆稱許,復是攝他法。

 

贊嘆隨喜所得到的安樂,是清淨的安樂不雜任何罪惡成分,諸佛聖賢們對此也稱贊認可,而且這種隨喜也是攝受他人的方法。

 

謂他獲樂故,然汝厭彼樂;

 

則應不予酬,此壞現后樂。

 

如果說,贊嘆將使敵方獲得快樂,而你卻不希望他們得到快樂,那么你也不該支付酬資使你的仆人快樂,但是這種做法,今生和來世的安樂都將失去。

 

他贊吾德時,吾亦欲他樂,

 

他贊敵功德,何故我不樂?

 

當別人稱贊我有功德的時候,我也希望他得到贊嘆隨喜的快樂,然而當別人稱贊我的仇敵有功德時,為什么我就感到不樂意呢?

 

初欲有情樂,而發菩提心,

 

有情今獲樂,何故反嗔彼?

 

我原先希望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安樂,因而發起了成佛利眾生的菩提心,現在有情自己獲得了安樂,為何我反而要為之而嗔恨呢?

 

初欲令有情,成佛受他供,

 

今見人獲利,何故生嫉惱?

 

最初發心時,想令一切有情成佛而普受三界眾生的廣大供養,現在看到別人獲得了一點微薄的利敬,為什么嫉妒苦惱呢?

 

所應恩親養,當由汝供給,

 

彼今已自立,不喜豈反嗔!

 

眾生都是你應該贍養的恩人和親人,應當由你親自供給他們生活利養,如今他們已經靠自力得到了一些利樂,難道你不但不高興反而還要生氣嗎?

 

不願人獲利,豈願彼證覺?

 

妒憎富貴者,寧有菩提心?

 

如果不願眾生獲得一些小利益,怎可能希望他們證得無上菩提呢?嫉妒、憎恨別人富裕尊貴的人,怎么會有菩提心呢?

 

若已從他得,或利在施家,

 

二俱非汝有,施否何相干?

 

如果仇敵等人已從他人那儿獲得了利養,或者那些利養仍然留在施主家中,這些都沒有你的份,別人對怨敵施或不施與你有何相干呢?

 

何故棄福善,信心與己德?

 

不守已得財,何不自嗔責?

 

為何要去嗔害別人而拋棄自己的福善、信心與功德呢?已經到手的功德善財自己不好好守護,為何不嗔恨責怪自己呢?

 

于昔所為惡,猶無懮愧色,

 

豈還欲競勝,曾培福德者。

 

對自己以前所造的罪惡,你不但不懮慮愧疚、改悔自新,難道還想繼續以嫉妒嗔惱去和其他有福德者爭強好勝嗎?

 

縱令敵不喜,汝有何可樂,

 

唯盼敵受苦,不成損他因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AntiBeautyGL 的頭像
    AntiBeautyGL

    菩提樹

    AntiBeautyG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